永嘉女子以投资“蒂克币”为诱饵非法吸收600余万元被批捕
投资“蒂克币”45万元,最终只收回10万元,老吴听信熟人王某的“蛊惑”,下了血本投资“蒂克币”,最终却成为受害者。近日,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王某。今年40岁的王某是永嘉县桥头镇人,她在镇上开了一家红茶馆,这家红茶馆成为她“传经授道”的“道场”:“‘蒂克币’项目就是租一台矿机,租期一年,每天可以生产‘蒂克币’拿去卖,好比你养了一只鸡,每天生出的鸡蛋拿去菜市场卖一样。”
被王某忽悠的大多是熟人朋友或亲戚,他们对“蒂克币”一无所知,却被王某吹嘘的广阔前景吸引,携亲带友,一头扎了进去。
经审查发现,犯罪嫌疑人王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,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6月间,在永嘉县桥头镇其开设的红茶馆内,以投资国内、菲律宾“蒂克币”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,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,向被害人柳某某、单某某、黄某某等25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86万余元,扣除已归还的部分回报,共造成他人经济损失400余万元。
然而王某却辩称,很多人她都不认识,因为通过朋友的朋友介绍纷纷找来,她就负责帮忙在“蒂克币”的网站上注册矿机,帮助炒“蒂克币”。她认为自己属于义务帮忙,并没有收取好处费。
这一说法很快被诸多受害人打脸。
被害人柳某某说,自己因为一次送外卖无意间走进红茶馆,在王某的推销下,他心动也投了1.8万元。王某扬言说,3、4个月就会回本,之后就是纯利润,但是柳某某最终却只收回5000多元。当他质问王某时,王某口头答应一定会回本的,却在之后关停手机,将其微信拉黑,之后,他再也找不到王某。
被害人陈某则供述,自己在红茶馆认识了王某,王某也向他介绍“蒂克币”,他前后投了82万元。刚开始的一个月,他每隔几天就会收到“红利”。据王某说,这是“挖机”挖出的“蒂克币”卖掉得到的收入。前后一个月,陈某收到了逾30万元所谓的“红利”。不料,在那之后,再也没有任何“收益”。不仅如此,王某还游说陈某出面拉人入伙。
日前,王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扰乱秩序触犯刑法,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检察官提醒,不少人因为投资“蒂克币”遭遇巨额资金损失,虚拟货币门槛很高,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,普通人最好不要碰,以免成为牺牲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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